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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农民退出承包地探索应审慎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简称《意见》)。近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在谈到进城农民的承包地是否退出问题时表示,农民进城就业,在没有足够稳定时,还要保留承包地,使自己能够进退有据。

全国流转土地农户超3成

韩长赋介绍,近年来大量农业人口转向二三产业,家家包地、户户种田的局面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通。截至今年6月,全国2.3亿农户中,流转土地农户超过7000万,比例超过30%,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这一比例更高,超过50%。

2.3亿农户还是土地承包者,但已将很大一部分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哪些是新主体呢?韩长赋说,这些新主体就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目前,全国已经有270多万新主体,是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者。

农民可依法有偿退出承包地

如何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以及新经营主体的经营权?韩长赋表示,一方面,《意见》明确严格保护承包权,强调维护好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承包地的各项权益。另一方面,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赋予新的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上,享有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对于农户退出土地承包权问题,韩长赋表示,现在一部分农民进城了,假如他确实有真实意愿,可以依法有偿退出他的承包地。“在农民退出承包地的问题上,现在只有少部分农民有这个意愿”。

韩长赋表示,进城农民退出承包地,要有足够长的历史过程。我国农村人口多,农民举家进城是少数,多数是年轻人在城市打工,父母、孩子在农村生活。特殊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城市的就业也不那么宽松。农民进城就业,没有足够稳定时,还要保留他的承包地,使得他进退有据,所以探索也应当是审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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