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涉及千万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实施农田水利改革工作有利于保障农业、农村稳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为积极稳妥推进农田水利领域相关改革,近年来,德州市以小农水工程为突破口,狠抓项目实施治理、产权制度改革、运行管护模式创新、水权水价改革等几个要害点的改革创新工作,初步构建起了与农村改革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和治理新机制,实现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优良目标。
探索引入社会资本 改革项目实施治理方式
在项目建设方式上,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建设和治理农田水利工程,率先在齐河县试点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治理大田作物高效节水浇灌工程。该试点是全国首个在传统粮食作物和农民分散经营土地上,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高效节水浇灌建设治理的改革试点项目。试点过程中,经反复测算,合理确定浇灌水价0.88元/m3,并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界定政府企业投入界限,骨干水源工程全部由政府投入,田间工程由政府与社会资本方按照4:6的比例投入,为企业进入创造了优厚条件。创造性地提出了“企业+农民用水协会”模式,注册成立了“齐河县润丰源农业浇灌专业合作社”,协会负责浇灌组织、水费收取、维修养护等工作,企业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双方根据持股比例不同分享投资治理红利,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共同体。县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用于节水奖励和浇灌专项补贴,建立了风险共担、兜底运行的保障机制,保证社会资本愿意进、进得来、能赚钱、留得住。目前,试点工程已试运行,年可节水48万立方米,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63.5万公斤,实现了农民减负增收、企业稳定盈利、政府水资源节约的三方共赢局面,年初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曾专题视察并予以充分肯定。今年,德州市又安排陵城区金源森达家庭农场、神大种植合作社、齐河县安头乡昌润致中和农场继续实施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治理农田高效节水浇灌试点。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
对已建小农水工程,全部进行了产权移交。2014年以来,德州又依托武城、陵城区、平原、乐陵四个国家级和省级产权制度改革及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项目,探索建立农田水利设施规范化运行管护的新机制。试点中,对所有小农水工程全部颁发《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和《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证》,将使用权与产权进行分离,产权划归乡镇政府或者国有控股浇灌公司所有,使用权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进一步搞活,同时产权所有者与工程使用者双方签订《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协议书》,确保工程的管护责任到位。与此同时,县政府制定出台具体的运行管护实施办法,明确工程治理使用相关各方的责权利,同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农田水利设施及运行管护工作台账,设立治理和维修养护专项资金账户,搭建起了“政府监督、部门监管、规范运作、奖惩激励”的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新机制,有力保障了小农水工程的良性运行。
创新运行管护模式 促进工程长效运行
德州市依据各地实际不同,因地制宜探索实施了多种行之有效的工程管护模式。平原县建立了“县浇灌中心+乡镇浇灌中心+用水户协会”模式,将水务部门的技术优势、政府的行政优势以及农户自助优势进行了有机结合;陵城区成立的国有股份制公司“鑫源浇灌治理有限公司”,统一接管全区工程产权,统一负责工程运行管护;乐陵市根据项目所在乡镇力量的不同,通过承包和用水合作组织治理两种模式来搞活经营权,政府运用绩效考核办法予以保障;武城县委托县农田水利浇灌公司对试点项目进行管护,镇村两委推荐站长具体负责实施,较好地适应了当地工程管护的需求
抓好水权水价改革 确保群众真正受益
近两年,德州市通过深入实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和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试点,逐步加强浇灌过程的精细化治理,使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治理红利,同时促进小农水工程的长效运行。禹城市通过“一提一补”奖补机制,对浇灌水每方统一提价0.05元,并结合超定额用水累计加价形成的水费收入,建立了节约用水的奖励基金,群众通过加强治理、节约用水也能获得红利。宁津县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试点中,水权概念得以强化和明确,农民节约浇灌剩余的水权量可以自由流转、交易变现,群众节水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农业生产实现了节水、增产和增收。禹城试点以来,亩次浇灌用水量由80立方米减少到30立方米,亩均浇灌成本降低40%,小麦亩均增产20%。宁津试点平均每亩次节水20立方米,项目试运行以来,已累计节水150万立方米,受到了群众的一致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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