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上墅乡田垓村的杨师傅正忙着找新工作。据介绍,他于10多年前开始从事温室商品龟鳖养殖,建起了700多平方米的温室大棚,每年能赚7万元至10多万元。而今年,安吉县开展温室商品龟鳖养殖整治工作,对温室商品龟鳖大棚一律拆除,杨师傅的大棚也在此列。
“政府有一定的补助。”杨师傅告诉笔者,自愿签约拆除温室商品龟鳖养殖大棚的养殖户,按实际测量温室养殖面积给予120元/平方米补助;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温室设施的,奖励40元/平方米;此外,还有其他一些补助。
在杨师傅看来,补助肯定弥补不了自己的损失。刚投放甲鱼苗2.5万只,价值就达到5万多元,去年新改造了锅炉等设备,也花去了近4万元。不过为了周边环境,杨师傅还是爽快地签约,“保护环境最重要,总不能让邻居指着鼻子骂才觉悟吧!”
笔者从安吉县农业局了解到,为切实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引导龟鳖养殖业转型升级,我县准备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全县所有温室商品龟鳖养殖大棚的拆除并复垦任务。
“目前腾空率已经达到了20%。”农业局水产站负责人李万祈介绍说,经过排摸,我县共有此类养殖户15户,面积达10000多平方米,其中12户集中在上墅乡田垓村,另外天荒坪镇、孝丰镇和报福镇各有一户。
温室商品龟鳖养殖的规律对该项工作推进产生了影响。李万祈解释说,由于是温室养殖,所以养殖户的养殖时间不统一,造成有的已经出售、有的刚刚投放的现象。但是温室养殖尾气、尾水的污染非常大,淘汰这一落后的养殖方式是大势所趋。
“1万多平方米的温室养殖,每年为养殖户产生的效益也只有100多万元。”李万祈表示,但是要治理这些养殖场产生的污染,却需要投入好几倍的资金,近年来还时有发生温室大棚废水排放导致别的养殖户鱼虾死亡的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据了解,除了这1万多平方米的温室商品龟鳖养殖大棚,安吉县还有8万多平方米的温室育苗大棚,也将列入今后的整治范围。而且从今年开始,我县不再审批新建温室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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