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部署2015年第一阶段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此次抽查检验工作自1月27日开始,到3月21日结束。
此次抽检14个市,每个市工商局抽检农药10个批次、肥料样品10个批次。自治区各级工商机关将按法定程序,依法委托当地具有资质的检验员与工商执法人员共同抽样。涉及大案要案的(案值在5万元以上),与本次监测委托检验机构联系派员进行抽样。肥料商品的监测项目和检验指标为商品外包装标识标注的有效成分(养分)的含量。农药商品的监测项目为标注有效成分含量。监测样品的检测统一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广西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自治区各级工商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农业、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包装标识不合格或涉嫌假冒伪劣的农资商品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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