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广东省近期安排了2亿元重点支持10个无害化处理示范县建设。
据了解,近期省政府安排了2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乐昌市、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惠城区、遂溪县、四会市、阳春市、高州市、怀集县、饶平县、新兴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区域性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无害化处理厂)建设。
同时,统一招标采购一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发放给部分畜禽养殖大县(市、区)的大型养殖场、屠宰企业(场)、大型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年出栏量在50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大县(市、区)、年出栏量在15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市、区),原则上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建成专业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其他有畜禽养殖的县(市、区)也要创造条件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或建设有一定辐射范围的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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