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年度种子企业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业务考核报名的通知
苏种〔2013〕12号
各市种子管理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法规的规定,按照《江苏省农作物种子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对种子检验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现就2013年种子企业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业务考核和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种子企业从事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工作的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业务考核。
(二)种子检验技术人员。种子检验人员按扦样员、室内检验员、田间检验员,进行分类考核。
1.种子企业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业务考核。
2.2009年取得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或通过业务审验的检验人员,需重新报名参加考核。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考核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种子生产技术人员
1.具有相关专业中等农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从事种子生产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具有农业技术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种子检验技术人员
1.具有相关专业中等农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具有农业技术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种子加工技术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从事种子加工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四)种子贮藏技术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从事种子贮藏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三、报名办法
(一)申报程序。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种子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4,可在江苏种业网www.jsseed.cn下载),所在种子企业推荐报市种子管理站,市种子管理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集中报省站。
(二)证明材料。考核申请表需附学历证明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生产、检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证明、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另外3张照片反面请注明姓名、考核类别)。如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查实后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核。
(三)考核费用。申请参加考核的生产、加工、贮藏人员每人交纳考核费500元,检验人员每人每类别交纳考核费500元。考核费含证件和试卷制作费、资料费、考场租赁费、考务费等,需参加培训的人员另交纳培训费800元。以上费用由各市站统一收取,并于6月30日前汇至省站。
(四)报名时间。从5月6日起至5月31日止。具体业务培训、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落实,及时通知相关企业,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申请考核名单请统一按汇总表格式(附件5)进行汇总,并形成EXCEL电子文档,于6月10日前报送省站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方明奎、杨华,联系电话:025-86263533、86203659,联系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江苏农林大厦1513室,邮编:210036,电子邮箱:jsseedzg@163.com
附件:
1. 种子生产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申请表
2. 种子检验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申请表
3. 种子加工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申请表
4. 种子贮藏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申请表
5. 种子企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汇总表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2013年5月3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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