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检验员和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冀种发〔2014〕7号
各设区市、辛集市、定州市种子管理(工作、监督检验)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考核。本次资格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参考人员专业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一)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按照农业部种子管理局要求,检验员专业知识考核统一使用国家试卷,采用闭卷书面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014年8月9日上午、下午和10日上午,考试顺序按照检验员类别,依次为田间检验、扦样、室内检验,答卷时间均为3个小时;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2014年8月10日下午考试室内检验、扦样,11日上午考试田间检验。2014年度检验员考核不再组织考前辅导,请申请者自学《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学习读本》。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二)检验人员考核。2014年度分期组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工作,分别为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食用菌菌种检验人员。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考核范围为《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学习读本》内容,食用菌菌种检验人员考核范围为本领域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学习读本》相关内容。专业知识考核采用闭卷书面考试形式,试题由考核管理机关命题。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评均参照《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第八、九、十条规定执行。省站将组织检验人员考前辅导,申请者可自愿参加,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材料申请
(一)申请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应提交的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见附件1);
2.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
3.学历证明复印件;
4.受聘检验机构出具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二)申请检验人员资格应提交的材料
1.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按申请资格分别填写附件3、4);
2.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
2.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二)申请者需将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证件照片贴在申请表上相应位置;初次参加考核者,还需提交1张同底照片,用于考核合格后发证。
(二)参加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的申请材料需经河北省农业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受理后方可参加考核,不予受理的将告知申请者。
(三)参加资格考核者请携带身份证,补考者还应持检验员或检验人员证件。考核期间食宿及考务费用自理。
(四)为便于管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到所在市种子管理站(监督检验站),由市站汇总后上报。申请者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应提交的材料寄送到所在市种子管理(工作、监督检验)站(联系方式见附件5);各市站务于2014年7月5日前将辖区内检验员、检验人员的申请材料分别寄送至河北省农业行政服务中心、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监督检验站,并按照申请信息统计表(见附件6)的要求汇总相关信息,同时发送电子版。
河北省农业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5号 邮政编码:050037
联系人:袁淑荣 电话:0311-86213236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 邮政编码:050031
联系人:谢华峰 电话:0311-85053504
电子邮箱:hbzzjyz@126.com
附件 1. 行政许可申请书
2. 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
3. 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
4. 食用菌菌种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
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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