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种子管理站关于受理2015年度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申请的通知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杨凌示范区及韩城市种子管理站:
根据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省农业厅委托,现就2015年全省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资格考核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市、县、区种子管理机构的种子检验员以及种子企业的种子质量检验人员。
二、考核人员条件
1.具有农学、生化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三、申请提交的材料
1.资格申请表:种子管理机构申报人员填写《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1份(见附件1);种子企业的质量检验人员申报,填写《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1份(见附件2);
2.学历证明复印件;
3.工作单位出具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的证明;
4.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其中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申请人和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好参加考核人员的学习,今年省上将不再专门组织培训。考试范围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要求的内容分别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评。
2.申请种子检验员和种子质量检验人员的应为所在单位专职人员,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
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种子管理站及时通知辖区内种子管理机构及种子企业按时提交材料。神木、府谷县由榆林市种子管理站组织。
4.申请者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种子检验员资格。
5.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不得涂改。材料提交省种子管理站质量管理科,受理截止日期2015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 西
联系电话:029-86536960 86522181
附件:1.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
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申请表
陕西省种子管理站
2015年3月13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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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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