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种子管理局安排部署,金川区种子管理站出动执法人员,依据《行政许可法》、《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清查工作。一是清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法人依法终止或停止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种子企业,二是清查注销证件的企业法人是否依法终止,企业是否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通过清查,彻底整顿了辖区内的企业,同时进一步方便了对种子企业许可后续监管,规范了种子生产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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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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