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1日—2月1日,按照山西省农业厅晋农办种子发[2015]13号文件的要求,由陕西省农作物种子检验站高级农艺师张英、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研究员马玉光和泽州县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研究员姬海利三位考评员组成的考评组,对长治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的技术能力、仪器设备和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评审。
评审组通过听、看、查、问的考核形式,实地考察检验场所,先后召开评审预备会议、首次会议、机构全体人员座谈会、考评小组内部会议、末次会议,分组实施评审、授权签字人考核,分组整理不符合项/观察项评审记录、与机构负责人交换意见、编制评审报告等程序和环节,最终宣布长治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通过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并对不符合项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长治市种子质量检验中心负责人牛军兵对整改项进行表态发言,长治市农委副主任郜起珍肯定评审工作并对整改提出新要求。近期我检验中心将按照考评组提出的整改项,在期限内进行认真整改和完善,力争早日取得省农业厅机构认可证书。
长治市种子检验中心未来将紧紧围绕承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种子质量委托检验、种子质量仲裁检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工作技术咨询和种子检验人员技术培训五大职能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原则,维护质检机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的信誉,积极为本市种子质量安全和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技术保障和技术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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