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全年粮食生产的大头在秋粮。为切实抓好秋粮生产,扎实开展“强化服务科学抗灾夺取秋粮丰收行动”,全力以赴夺取秋粮丰收,我部定于7月下旬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秋粮抗灾夺丰收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分析当前秋粮生产形势,研判夏秋季节灾害发生趋势及影响,部署安排以防灾减灾为重点的秋粮田管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7月24日(周四)报到,25日开会,会期1天。
地点: 成都市太成宾馆(成都市武候祠大街83号,电话:028-66006695)。
三、参加人员
(一)13个粮食主产省(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分管负责人;
(二)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6省(区、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种植业处长、农技推广站长,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局长;
(三)中国气象局和农业部水稻、玉米专家指导组有关专家。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材料
请参会省重点就秋粮生产形势及下一步打算准备会议交流材料(2000字以内),于7月21日中午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农业部种植业司。
(二)会议报名
请于7月21日中午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及所乘航班(车次)报农业部种植业司和四川省农业厅。
(三)联系人
农业部种植业司粮油处:颜士国,电话:010-59191437,传真:59192865,电子信箱:nyslyc@agri.gov.cn。
四川省农业厅粮油处:周虹,电话:028-85505452,传真:028-85564666,电子信箱:scnj@vip.163.com。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7月16日
附件:
农办农〔2014〕33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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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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