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田阳县人民政府获悉,经过有关专家综合评审,该县达到广西园林城市标准要求,被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命名为“广西园林城市”。
近年来,该县高度重视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把创建园林城市作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科学合理进行绿地系统规划,同步拓展城市建设与园林绿化建设,使城市基础设施和现代品位明显提升,城市人居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结合本地自然山水和城市空间特点,该县高规格编制了《田阳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充分利用、挖掘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优势,丰富绿化内涵,体现历史文化城市面貌和山水园林特色,努力做到巩固与发展共存,近期、中期与远期结合,宏观与微观联系,精心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环境,扎实构筑功能完善、生态健全、景观优美、自然和谐的城市绿地系统。同时,通过分块建绿、护绿,不断增加公园绿地面积,积极营造“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城景交融”的城市园林景观境地。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达237.32公顷,绿地率30.82%,绿化覆盖面积267.54公顷,绿化覆盖率34.7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7.38平方米。
该县还加大生产绿地建设,在县城周边开辟苗木生产基地,鼓励苗木场向科学化、规模化、多样化的方向转变,使花卉苗木生产呈现出多元化快速发展的格局,目前城区共建有各类苗圃
23.06公顷,城市绿化苗木自给率达83%以上;同时,加大对城市道路绿化带建设单位及居住小区绿化改造建设,提高城区园林式居住区数量,扩大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加强道路绿化建设,使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了87.36%。
此外,该县把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与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结合起来,加大投入建设垃圾填埋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稳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在路灯建设和日常维护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如今,该县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3.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照明装置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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