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民为春耕烧柴草,不料风助火势,引发森林火灾,致林地过火面积8.2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近日,石峰区检察院以失火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提起公诉。
今年1月24日,村民刘某某在株洲泉塘冲南山脚下的责任田清理柴草,为春耕生产做准备,将清理下来的柴草归堆在田边。随后用打火机将柴草堆点燃,由于有风,已点燃柴草堆的火苗引燃了紧挨的泉塘冲山场西南脚处的柴草。刘某某立即进行扑救,由于一个人力量薄弱,火势向泉塘冲山场上迅速蔓延无法控制,引发了泉塘冲山场森林火灾,烧毁了该山场的阔叶林木。经鉴定,此次火灾总过火面积8.2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15万元。
由于用火前,刘某某意识到野外用火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采取了预防措施;&&着火后,刘某某主动打电话向当地村组织报告,且一直在火场扑火;&&火灾后,刘某某积极处理赔偿事宜,取得了受害群众的谅解,同时主动向林业部门缴纳了火烧迹地植树造林的苗木费,因此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hq/1/2016-09-02/hq_110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