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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经济大有可为 扶持资金不可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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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农户发展林下经济亟须财政资金的正确引导与有力支持。”两会上,覃建宁代表就此提出建议。
  覃建宁介绍,林下种植铁皮石斛、金花茶、灵芝等正如雨后春笋,在八桂大地成片涌现、竞相“冒尖”,发展林下经济等特色林业已成为广西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但也遇到了不少问题,急需解决。
  她说,自2012年起,自治区就设立了“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的扶持资金规模达到6000万元。但对于部分经济效益明显、种植范围广泛的品种,由于财政扶持资金规模有限,每亩的扶持资金与平均投入成本具有很大的差距。在实际操作中,资金的使用管理与林下经济周期短、见效快的特点不完全吻合。例如,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造林补贴资金须在造林主体完成造林任务3年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开展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中央财政下达余下30%的直接补贴。可广西部分地区所开展的林下种植灵芝就是当年种植当年收获,无需等到3年后再予以验收。这样将无法充分发挥林下经济扶持资金的惠农实效。
  “未来随着林下经济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民投入林下经济的积极性逐渐增强,要求各级财政给予资金扶持的需求将会愈发旺盛。”覃建宁建议,财政部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出台符合林下经济发展实际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实现“四两拨千斤”,带动更多的农户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扩大林下经济发展规模,提高林下经济发展实效,努力实现林下经济发展扶持的普惠制。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林业 造林 灵芝 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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