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价格行情 > 行情资讯

农财商三部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意见



  近日,农业部、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根据农机报废更新需求情况,选取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指导意见》提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中央财政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专项资金,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适当补助。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农业机械 专项资金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