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构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第一次以专门文件形式明确各县人民政府在维护地方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在我市粮食流通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保持与省政府文件衔接,分10个部分29条,重点强调了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储备能力、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加强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牵头和配合部门、单位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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