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4-15日,受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委托,农业部药检所在北京组织召开《农药常温贮存稳定性试验通则》、《农药登记产品规格制定规范》和《禁限用农药定性定量分析方法》(送审稿)3项农业行业标准专家审定会。来自科研、管理、标准制定、检测、生产等方面的专家以及标准主要起草人员30余人参加会议。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季颖总农艺师出席会议并讲话。
审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的标准制修订情况汇报,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对标准正文和编制说明提出了修改意见。专家组经过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农药常温贮存稳定性试验通则》等3项标准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2009)的要求,与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相协调,试验方法科学,技术指标合理,具有较高的规范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专家组一致同意该3项标准通过审定,同时建议起草单位按照审定意见修改后,尽快呈报有关部门发布实施。
《农药常温贮存稳定性试验通则》等3项标准由我所组织起草,其完善了我国农药登记质量管理的要求,实现了与国际相关准则的接轨,填补了国内空白。《农药常温贮存稳定性试验通则》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对标准中术语、试验方法、试验报告编写要求、附录A等内容进行了核实修订,试验批次等关键要求进一步接轨国际。《农药登记产品规格制定规范》规定了原(母)药及不同剂型的农药登记产品规格制定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农药登记产品规格的控制项目和指标要求,
为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出台,做好技术支撑储备。
《24种禁限用农药定性定量分析方法》规定了农药制剂中甲胺磷等24种禁限用农药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为进一步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管、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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