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提供技术材料等基础上,秘鲁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发布法令(16-2009-AG-SENASA-DSV),准许进口中国富贵竹,具体植物检疫要求如下:
一、进口商或相关利益方,在富贵竹启运及获得中国官方检疫证书前,应当向秘鲁动植物检疫局(SENASA)申请进口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富贵竹应附有中国官方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并包含以下内容:
(一)在附加声明中列明:
1、该批输秘富贵竹种植在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专用隔离设施内,在种植生长季节进行检查,未发现节瓜蓟马(Thrips
palmal)。
2、经实验室检测确认,该批输秘富贵竹不带有黄吹棉介壳虫(Icerya
seychellarum)、桑粉介壳虫(Maconellicoccus
hirsutus)、考氏白盾蚧(Pseudaulacaspis
cockerelli)。
(二)装运前经过0.2%啶虫咪或者其它等效药剂杀虫处理。
三、如果富贵竹携带介质土,则介质土不得带有有害生物,且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检测确认,并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
四、包装箱应干净卫生、首次使用。
五、进口商应获得SENASA进口检疫注册登记,相关产地及技术负责人也应提前备案。
六、入境时SENASA将对富贵竹实施进口植物检疫。
七、SENASA官方检疫人员将抽取样品送交植物卫生检测中心检测,确保不带有附加声明列出的有害生物。检测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八、进境隔离检疫3个月。期间,SENASA将对富贵竹开展两次必要检查,完成进境检疫相关程序,特别是检疫放行前最后一次检查。依照检查结果,决定是否允许富贵竹检疫放行。附件:中国富贵竹输往秘鲁植物检疫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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