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新疆轮台县正式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申请,这标志着轮台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正式启动。
轮台县于1999年成功创建成为自治区园林县城,成为南疆第一个自治区级园林县城。2015年,轮台县委、政府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十三五”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积极推进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县城绿地面积持续增加,绿化各项指标逐年攀升,城镇园林日新月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国家园林县城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轮台县2015年为启动建设年,2016年为建设申报年,2017年为考核验收年。
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余力说:“通过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可以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提高绿地规划合理布局的均匀性、植物的多样性,从而使园林绿化工作成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目前,巴州库尔勒市已于2006年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且末县、尉犁县、和静县也相继于2007年、2013年、2015年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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