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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清原县林业局三项措施惠及林农



  清原县林业局党委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做到立行立改,实施三项惠及林农措施,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一是各项造林补贴发放到位。对超坡地、在册耕地等退耕还林及荒山造林的林农,实行造林补贴。其中,红松每亩补贴400元,榛子600元,苹果、梨等400元,刺龙芽600元。目前全县共完成各类造林4万亩,发放补贴1500万元,积极地调动了农民造林积极性。
  二是扶植林业产业合作社。对农民自发组成的林业产业合作社,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的,每个合作社补贴1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培育和发展山野菜、食用菌等清原特有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扎实推进标准化乡镇林业站建设。为使全县各乡镇林业站工作站能更好地服务当地广大林农,林业局逐步加大对各乡镇林业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力求硬件设施到位,软件措施过关。对设施达标、服务优质的乡镇林业工作站,补贴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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