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盘山县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河蟹)质量安全示范区”。
盘山县出口河蟹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从2012年开始,2013年被批准为辽宁省出口河蟹质量安全示范区,获得省级示范区后,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大力支持下,盘山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成立示范区建设办公室,完善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和人员配置,建立了示范区建设八大体系。经过近三年的建设,盘山县出口河蟹质量安全示范区于2015年9月下旬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组现场验收考核,并于10月份被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河蟹)质量安全示范区”。
此次“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河蟹)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成功获批,不仅标志着盘山县河蟹产业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河蟹质量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同时也加快了盘山县外向型设施农业的发展,扩大了农产品的出口比例,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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