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种植技术 > 食用菌栽培技术 > 平菇种植技术

当前北方平菇主要病害及防治技术


    1 软腐病

    1.1 病害症状 培养料表面或菇体上长满一层白色绵毛状菌线、纤细绵软但生长速度很快、逐渐染病的菇体从菌基部开始向上蔓延淡褐色病态,菇体逐渐软腐;染病后约一周时间菇体自动倒伏,或轻轻一触即倒,如同大白菜得了软腐病,但软腐菇体无臭味;尚未软腐的菇体生长速度极慢,菌盖逐渐呈土黄色,无生机不鲜亮,与正常菇体区别明显;染病料不再出菇即使勉强现蕾也很快软腐,无商品价值。

    1.2 发病原因 软腐病病菌一般生存于地表耕作层(20cm)内,尤其是有机质含量较高,土壤肥沃的地块,病菌基数很高,如菜园土、苗床土以及村庄周围100m左右土地耕作层等。一般平菇生产用地大多在村头巷尾,房前屋后,而栽培用土也是就地取材,就很容易使病菌污染栽培料,当栽培棚内温度在15~30℃,相对空气温度90%左右时,病菌孢子迅速萌发,其菌丝首先侵染培养基料,此后随着数量的扩大,危害程度逐渐加深,或使培养料不再出菇,或使已发生的菇体逐渐软腐。

    1.3 预防措施 ①栽培大棚远离发病区建造,这是根本的预防手段。②继续在发病区进行生产时,应对栽培大棚作如下处理:a.焚烧:将原大棚上部架杆、覆盖物全部除去将墙体刮除1~3cm,地面翻松约10cm后,在棚内铺厚约20cm废弃作物秸秆或柴草类,四周墙根部尽量堆高堆多一些,点燃焚烧。焚烧后的灰烬翻入土内并整平地面,重新覆膜并尽量密闭,经约10d即可启用。b.药物杀菌:将大棚墙体刮除1cm,地面翻松5cm后,配制6%甲醛水溶液,根据发病程度掌握使用量在200~600g/平方米,实行毯式喷洒杀菌。注意要点:一要喷洒均匀、不留任何死角,无药区;二要喷洒速度快,最好用高压喷雾器2~3人操作;三是喷完后立即密封大棚出入口以及通风口,一周后即可启用。也可根据发病程度,用多菌灵0.3~0.6kg,甲醛0.2~0.4kg共同溶于100kg水中,按上述方法处理大棚并均匀喷洒,亦有很好的效果。③栽培料中加入干料重0.3%的多菌灵或使用活性发酵剂进行高温堆酵(65~70℃)处理。④栽培用土的处理:远离栽培区是老栽培区、原发菌区取土,过筛使土壤颗粒直径3mm以下,将过筛后的细土暴晒,最好能使其充分干燥,每吨土用50%多菌灵250g、36%甲醛400g兑水500kg边喷边拌,拌两遍并喷完药液,然后覆盖塑料膜,约一周后可随用随取。⑤菌袋入棚一段时间,尤其是出菇后,如果培养料表面出现白色绵毛(绒毛)状菌丝后,应立即用刀铲类工具将发病区刮除约2cm基料,并在该区域涂抹400倍多菌灵溶液,将刮除物清除干净并随之焚烧处理,不可使用土埋方式,更不能随便扔弃。⑥一旦发生染病菇,应立即加强通风并停止喷水,使棚内空气湿度降至最低,并立即将病菇摘除,参考上述措施清理病区和处理病菇,并对使用工具在400倍多菌灵溶液中浸泡杀菌。1~2周后观察若无霉菌菌丝长出,可重新正常管理。⑦发病初期或潮间无菇生长时,可对培养料表面进行一遍全面刮除处理,方法同上。⑧发病较重或发现较晚,已形成严重危害的栽培大棚则不必进行上述处理,只有清除基料,重新进行大棚杀菌处理后再行栽培生产。

    2 腐烂病

    2.1 病害症状 发病初期在菌盖上出现淡黄色水渍状斑点、斑块,继而很快使菇体变为淡黄色或土黄色水渍状。腐烂并散发出恶臭气味,发病严重的菇棚如同鸡舍般难闻,染病菇体如同煮熟般腐烂,失去食用价值。

    2.2 发病原因 细菌个体极小,在培养料、水及土壤中广泛存在,空气传播和人体带入及害虫类带入,都是发病的重要原因。尤其当培养料发酵不彻底或不均匀,发菌或出菇场所不洁净时均易发生细菌病害。由于细菌在条件适合时如10~30℃,相对空气湿度90%时蔓延速度很快,因此危害很大。当温度过高或过低及湿度过小时,细菌可形成休眠芽孢,这种芽孢可在不利环境条件下长期存在,待条件适合时萌发并继续形成危害。另外,高温环境尤其是冬春季节栽培时菇棚保温条件下,一般伴随着通风不良,这也是使细菌病害能形成区域危害的重要原因。

    2.3 防治措施 ①基料发酵要充分、均匀,并于播种前加入0.2%甲醛,充分拌匀后再装袋播种。②培养和菇棚等场所启用前先用多菌灵甲醛溶液喷洒灭杀。③对菇棚周围喷洒600倍DDV杀虫以防虫类带入。④发现菇体有水渍状斑点时,即迅速检查棚内发病情况如染病菇超过20%时,即应全面摘除病菇,并刮除染病区表层1~2cm厚,清理出棚焚烧或水烫处理均匀也可喷洒5%甲醛后深埋处理。⑤发病严重的菇棚,立即加强通风,并停止喷水,摘除病菇及健壮菇,形成无菇期,分别喷洒1次6%甲醛溶液和200单位链霉素或1%漂白粉。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处理 大棚 多菌灵 平菇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