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兴牛要以提高科技含量为目标,促进肉牛产业由单纯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依靠传统经验养殖、粗放经营向科学养殖转变。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畜牧技术资源,整合技术力量。各级畜牧技术人员要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深入一线技术指导,解决基层技术服务乏力的局面。二是多渠道、多方式积极培养、引进肉牛产业发展方面的专业人才,鼓励企业高薪聘请国内外高层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开展技术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是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多层次培训,提高以“五化”为主要内容的肉牛畜牧综合配套技术应用水平。四是在品种改良上,要制定长期和短期品种改良规划,完善各级肉牛品种改良服务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引进优质种牛和冻精,大力推广胚胎移植等先进技术,加快肉牛品种改良步伐。要对可繁母牛按每头100元的标准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对采用胚胎移植繁殖技术进行改良的,按每成功一例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资金投入一是农业产业化资金要向肉牛产业倾斜,有关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要向肉牛产业靠拢。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积极论证一批有利于肉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好项目、大项目,争取国家和省里投资。三是协调银行与企业、养殖场、农户之间的合作,争取银行把肉牛产业开发作为投资重点之一。四是各级财政按当地肉牛饲养数量和各级畜禽服务部门的工作量安排一定的扶持经费,按《畜牧法》规定,把畜禽品种繁育和改良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肉牛改良实行补贴政策,对标准化肉牛养殖小区建设的公益性部分给予必要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保障其工作经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增强其服务能力,强化公益性服务。
市场开发提高市场竞争力,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市场,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一是认真研究市场定位。把市场开发方向定在省外、国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组织适销对路的畜产品生产。二是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努力培育和发展层次高、功能全的专业市场。三是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建立和发展营销集团,扩大辐射范围。四是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创造吉林省高档牛肉和绿色无公害肉牛品牌,扩大市场份额。五是大力发展外向型牧业。对引进域外资金、产品销往省外、国外的龙头企业要在政策上给予更大优惠。对具备进出口权的企业,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使其成为连接国内外市场的窗口和载体,进而提全省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带动全省畜牧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龙头企业建设龙头企业是牧业产业化的龙首,是产业化发展的关键所在,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就要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来增强畜牧大产业的带动作用。一是把龙头加工企业做强做大。充分利用全省现有的畜产品加工力量,通过有效手段,启动和扩大停产、半停产企业的运营,发挥政策和市场优势,停产和规模较小的加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使有效资源得到盘活,发挥最大效益。规模较大的加工企业要逐渐发展壮大,采取“企业+基地+经济组织+农户”的组织形式带动众多养殖户走进大市场。二是做强做大中介组织。中介组织是连接生产基地与加工企业的纽带和桥梁,也是广大农户扩大生产的力量,要充分给予中介组织及养牛协会、经纪人一定的宽松政策,使养牛协会能形成一定规模的联合体,走出省外并向国外发展。要给予经纪人以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使他们能与域外经纪人结成合作伙伴,加速域内肉牛产品的快速流转。三是做大做强养牛公司、养牛专业场。养牛大公司、专业大场(户)是供应加工企业生产的原料基地,也是带动农户发展的最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就能为社会提供充足的畜产品。肉牛小区的建设使养牛大场、大公司、大户有机地衔接在一起,形成了具有一定层次和标准的养牛基地。今后壮大养牛基地的发展规模,就是要在加强肉牛小区建设上下功夫,提高全省肉牛生产的整体水平。
建立政策保障机制一是研究制定加快肉牛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和民间投资向肉牛产业开发流动。按照《畜牧法》的规定,对龙头企业和建设养殖小区的土地占用,应视为农业用地;对用水用电亦应按照农业用水用电管理。二是在巩固壮大现有肉牛龙头企业的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采取控股、参股、重组和租赁等形式,促进龙头企业强强联合,组建大型龙头企业,同时,盘活闲置规模养牛场地,使其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成立牛肉产业开发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肉牛产业。四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设立肉牛产业基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中介组织、技术服务、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促进肉牛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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