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养农户要做好对家禽、圈舍及周边环境的定期消毒,工作人员要定期到农户家里对家禽进行禽流感疫苗免疫,在买卖家禽时要严把检疫关,严防有病的家禽出栏。严防疫病的传播。平时禽舍应关闭,以免野禽、鼠类进入。废弃物尤其是粪便必须定期管理,采取发酵等措施。
(二)切实做好免疫工作,提高禽群有效免疫密度
在特定时期内有针对性地注射疫苗是防御禽流感暴发和流行的关键性措施。由于禽流感血清型较多,而且交叉保护性差。因此,接种疫苗时,必须针对当地流行的亚型,选择相应的亚型疫苗免疫,才可以取得良好的免疫效果。目前一般用灭活疫苗进行免疫,我们国家使用的主要是预防H5和H9亚型的禽流感疫苗。注射前,首先要看疫苗的有效期,是否在有效期范围之内;其次,要检查疫苗的质量,看有没有变质、沉淀。对鸡群的免疫接种,必须根据本地区及本鸡场的疫病发生和流行情况,选择合适的疫苗与免疫时机。同时加强抗体监测,用以决定各种苗的二次免疫间隔期或决定是否补加免疫。
3发生禽流感疫情后的措施
(一)发现疑似禽流感疫情后,要及早诊断,严格隔离,快速制定相应的防疫措施。立即组织人员会诊,进行深入的流行病学的调查,进一步确定鸡群的发病情况。查清发病鸡群的日龄、临床症状、发病率、发病鸡舍的数量、传染力大小、疫病传播的速度、死亡病鸡的剖检变化等。
(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发布封锁扑杀令将发病场或村作为疫点进行严密封锁。同时,将该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划定为疫区进行封锁,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并将疫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划为受威胁区,对受威胁区的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指派专人,配备消毒设备,建立临时性检疫消毒站。禁止易感染活禽进出和易感染禽类产品运出,对出入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消毒。
(三)对疫区内所有被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的病禽(包括鸡、观赏鸟、野鸟)都要全部进行扑杀,禽尸体采用掩埋、焚烧等做无害化处理。掩埋地点尽可能在疫区现场,以减少运输和避免运输尸体途中污染周围环境。坑应远离水源、电缆线、水管、煤气管道等设施。掩埋坑附近应设立标志,不得用于农业生产。被污染的饲料和粪便要堆积起来进行发酵处理。
(四)确诊为可疑病禽的要分别处理。对可疑鸡群应做进一步检查,进行病毒分离及血清学诊断,以便早期确诊。阳性禽应全群扑杀。对阴性禽群及发病场周围的禽群进行定期检查,每周至少检查2次,至少检查4周。收集死亡的鸡,送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以确定死亡的原因,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五)疫区内暂停与禽类有关的交易市场。检疫区内的禽类屠宰场只能屠宰那些经检疫证明是健康的鸡群,其产品只能在疫区内销售,严禁外运,以消灭传染源,阻止病原扩散。
(六)加强消毒,切断传播途径。被禽流感病毒污染的禽舍,至少按原样保持3天。在此期间,在有关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消毒。禽舍消毒首先要喷洒杀虫剂,以消灭禽舍及粪便中的蚊蝇,清扫消毒后运到堆粪场堆积发酵消毒,再喷洒一次消毒药,空舍一个月后,采样进行病毒分离,以确定消毒效果的好坏。病毒分离为阴性的说明消毒效果良好,要继续空舍1个月以上,才允许进鸡饲养。疫区内所有可能被污染的运载工具应严格消毒,车辆的外面、内部及所有角落和缝隙都要用清水冲洗,用消毒剂消毒,不留死角。从车辆上清理下来的垃圾和粪便要作无害化处理。用过的个人防护物品如手套、塑料袋和口罩等应销毁。
散养户扑杀鸡、鸭等禽鸟后,场地必须清洗消毒。在清洗消毒之前要穿戴好防护衣物。禽舍中的粪便应彻底清除,院子里散落的禽粪应当收集,并作堆积密封发酵或焚烧处理。清理堆积禽粪时应淋水,不得扬起粪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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