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限制饲养
限制饲养的目的是防止青年鸡采食过多而增加脂防积蓄,从而保证鸡的正常生长发育和产蛋时鸡对营养物质的合理需要。
1.1 定期称重,掌握料量 限饲开始时,随机抽样30~50只鸡称重并编号,每周或两周称重1次,用其平均体重与标准体重比较,10周龄以内的误差最大允许范围为±10%,10周龄以后为±5%,超过这个范围体重,就应适当减少或增加饲料喂量。每次增加或减少的饲料量以5g/(只·日)为宜。
1.2 确定限饲时间 生产中对蛋鸡限制饲养多从9周龄开始,一般采用限量法。
1.3 保证足够的料槽 限饲时必须备足料槽,分布合理,防止弱鸡采食太少,个体采食不均,发育不整齐,保证每只鸡都有采食位置,最好留有10%的余位。
1.4 特殊情况的处理 在限饲过程中,如果鸡群发病、接种疫苗或转群时,可暂时停止限饲,待消除影n向后再行限饲。
1.5 笼养育成鸡的限饲 笼养育成鸡,控制饲养的技术措施比较容易实施,但由于笼养时鸡的运动量减少,应考虑适当降低饲养标准中的能量含量。另外,笼养时采取限饲时间可适当提前。
2 光照控制
鸡的生殖系统在16周以后对光特别敏感。此时期光照管理非常重要,它关系到鸡群是否可以适时开产。不能过早、过快地增加光照,否则易造成早产,并会引起鸡脱肛、啄肛。
光照控制的原则:生长期大约每天8小时光照最好,不要超过11小时,在开放式鸡舍不能保证时也要做到光照时间不能延长(特别是在12周龄以后),照度以5~10lx为宜。应根据季节情况和鸡舍情况制订相应的生长期和产蛋期光照方案。
2.1 密闭鸡舍 养于密闭鸡舍的鸡群完全用人工光照,光照强度和时间可以人为控制,因此可按规定的制度准确执行。每日光照时间可定为8小时。雏鸡1周龄内每天光照23~24小时,2~20周龄每天保持8小时光照时间。采用人工光照鸡群,20周龄为8小时光照,21~24周龄每周延长1小时,25周后延长0.5小时至32周龄达16小时。如育成于密闭鸡舍,至产蛋时转到开放式鸡舍,若当时自然光照时间短于12小时,应立即给予12小时的光照;若当时自然光照时间长于12小时,以后每周增加0.5小时直到蛋鸡光照时间16小时。
2.2 春夏季孵出的雏鸡 生长后期处于日照渐短或较短时期,可完全利用自然光照,对开放式鸡舍饲养的鸡群利用此期间为好。春、夏雏生长后期处于自然光照较短期,当鸡群产下第一个蛋时进入产蛋期。可以逐周补加入工光照0.5~1小时,鸡群30周龄时光照应达蛋鸡规定时间。
2.3 秋冬雏 生长阶段后期,处于日照渐长或较长时期,此期间育成,如完全利用自然光照,通常会刺激母鸡性器官加速发育使之早熟、早衰。为防止产生这种情况,多利用人工光照达到光照时间的恒定或逐渐减少。
2.3.1 用遮黑法限制光照时间遮黑法就是对自然光加以控制,在鸡舍的门、窗等透光处安装上卷帘,使鸡舍完全遮黑形成暗室,每天定时将帘卷起或放下,这样就可以使自然光照控制在要求的范围内。光照时间完全同密闭鸡舍,只是不用人工光照而用自然光。
2.3.2 光照时数保持恒定 将自然光照逐渐延长的时间,变为稳定的较长光照时间。从孵出之日算起,根据当地日出、日没时间,查出20周龄内最长一天的自然日照时数,此光照时数从雏鸡1日龄开始一直保持到20周龄,之后每周增加0.5~1小时,达到产蛋期光照16小时为止。
3 转群上笼
育成鸡早的可在17~18周龄进行转群上笼,最迟不应超过22周龄。转群上笼会使鸡产生较大的应激反应,特别是育成期由平养转为笼养时应激反应尤为强烈,有些鸡经过转群上笼而体重下降、精神紧张、拉稀,一般需经3~5天甚至1周以上才能恢复。因此,育成鸡转群上笼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3.1 上笼前健康状况良好 上笼前有必要对育成鸡进行整群,对精神不好、拉稀、消化道有炎症的鸡进行隔离治疗;对失去治疗价值的病、弱鸡及时淘汰;对羽毛松乱、无光泽、冠髯和脸色苍白、喙和腿颜色较浅的鸡挑出来进行驱虫(也可对整个鸡群进行驱虫);把生长缓慢、体重较小的鸡单独饲养,给予较好的饲料,加强营养,促其尽快增重。上笼当天不需添加过多的饲料,以够食为度,让鸡将料吃干净。
3.2 转群时间 白壳蛋鸡品系应早于褐壳蛋鸡品系。适当提前转群,有利于新母鸡逐渐适应新环境,有利于开产后产蛋率较快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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