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核查兽药生产企业。对兽药生产企业实行全面检查,对重点监控企业、兽药质量被通报的企业实施突击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从重处理;对群众举报、市场发现的假劣产品追根溯源,捣毁其生产窝点。
二是严厉整治违法经营行为。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原料药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清查畜禽环养殖节使用假劣及禁用兽药的行为。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兽药使用企业的检查覆盖率应达到60%以上。
四是加快兽药GSP实施进程。到年底全市乡镇驻地以上骨干兽药经营企业、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年底全部达到GSP标准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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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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