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9日,汪清县畜牧业管理局根据延边州畜牧业管理局下发的《假劣兽药产品目录》,立即组织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执法人员,对全县24家兽药经营场(点),开展了专项检查,并下发了《假劣兽药产品目录》通知单。在检查过程中,共查处假劣、过期兽药针剂650盒,粉剂200余袋,总价值1万余元,并全部予以焚烧无害化处理。同时,对两家兽药经营场(点)给予了警告、限期整改处理。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使全县兽药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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