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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2009年兽药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4、依法行政,建立机制。各地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既提高了自身业务素质,又加强了法律规规的学习,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在市场执法检查时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监检结合。坚持以行政监督为手段,技术监督为依托,充分利用动物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进行抽样送检,收到了明显成效。二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三是专项整治与网络收集信息相结合。各地从国家局网站、省局的药品质量公告和稽查内网上的假劣药品信息中进行收集梳理,将其整理成假劣药品手册,供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随身携带。针对饲料、兽药经营使用监管点多、面广、难度大,监管薄弱,手段落后等问题,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以确保畜产品和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为工作目标,制定方案,调动一切监管力量和行业自律机制开展工作。部分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技干及防疫员签订了责任状,与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大户、兽药饲料经营店签定了承诺书,把责任分解到人,形成上下联动的立体监管网络,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净化了药品市场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规模养殖场户的畜牧业投入品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培训,广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条例,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用药水平。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要积极争取经费,加大投入,开展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制定抽查计划,确定抽查重点,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把握重点时段,扩大监管范围,加大对养禽、养牛、超市、集镇临时肉品经营摊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整改或取缔,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3、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地联系员负责畜牧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积极探索预防和治理违法添加非饲料添加剂、假劣兽药和滥用兽药的新举措。

4、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各级部门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和畜牧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畜牧业投入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机构有人员、监管有重点、工作有力度、措施有方法,建立健全畜牧业投入品,特别是兽药及兽药残留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兽药及兽药残留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饲料 残留 畜产品 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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