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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2009年兽药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规范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杜绝假劣兽药、违禁药品在市场流通,确保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我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坚持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整治为手段,以“盯住源头、抓住市场、看住场户”为目标,以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为标杆,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采取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整治兽药的生产、经营、流通、使用等环节,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建立兽药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遏制禁用、假劣兽药销售和滥用兽药等行为,切实保障了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总体情况

1、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市共签定相关责任状1360余份。

2、强化监查。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537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553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门点1875户(次),规模养殖场677户(次),没收假劣和禁用兽药107品种898余盒,登记保存不合格饲料、饲料添加剂73袋2920公斤,立案查处违规经营行为57起,截止12月15日,已结案42起,取缔1户经营门店,整改不规范经营门店35户。

3、加强抽查。按省局统一部署,加强兽药及兽药残留监管,有针对性地抽查重点品种、重点类别,采集了生猪尿样24份、猪肝4份、猪肉4份、鸡肉8份、4个饲料生产厂家、4个养猪场和6个养殖场。随机抽取饲料样品28份、鸡蛋样品90组、13个生鲜乳样品、2个土壤和2个水样,共136份送省饲料兽药监察所检验。经检测,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为进一步提高认识兽药查处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周密部署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纷纷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措施,为全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兽药整治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为确保畜禽养殖业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采取形式多样,以电视、会议、文件、发放告知书、宣传资料和送科技下乡活动,加大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一是督促生产企业和兽药经营户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增强依法、守法经营和兽药安全使用意识。二是增强群众安全用药意识,了解禁用兽药及假劣兽药的危害,以便在生产中知法、懂法、守法,提高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设立举报电话,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为稽查执法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3、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为规范企业、经营门点和养殖环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各地农牧、工商、质监、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一是规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整治兽药、饲料、活禽经营市场秩序;二是强化兽药残留监管,严格执行停药期、禁用兽药和科学用药等规定;三是重点整治生猪饲养使用“瘦肉精”、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行为;四是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畜牧专业合作社、生鲜乳收购站及饲料兽药经营市场的查处力度;五是强化生产经营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重点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进销台帐的建立、经营品种的备案,特别是农业部通报的2009年上半年涉及我省生产、经营不合格兽药、非法兽药生产企业、非法兽药生产企业产品及假兽药和规模养殖场畜牧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非法添加违禁药品,违法经营非GMP企业生产兽药、“三无”产品、假劣兽药、禁用兽药、霉变饲料,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其中走私进口兽药、进口生物制品不粘贴专用防伪标签产品、蜂药、渔药产品列为经营环节的重中之重,有效净化畜牧业投入品市场。通过专项整治,多数经营卫生环境比以前有较大改善,能够按要求严把进货质量关,进货台账基本建立,进货票据能集中妥善保存,索证索票习惯基本养成,对经营物品质量安全要求意识明显增强,经营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经营许可证及规章制度能够上墙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养殖档案,有效防范违禁药品流入市场和不合格畜产品上市销售,畜产品质量较为安全。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饲料 残留 畜产品 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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