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殖技术 > 兽药信息

《淘汰兽药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839号


为加强兽药标准管理,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动物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对历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规范》中的71种兽药品种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并形成评审意见。鉴于甘汞等48种产品不同程度存在毒性大、疗效不确切、环境污染、质量不可控等问题,目前已有替代品种提供临床应用,淘汰使用该类产品时机成熟。经审核,现公布《淘汰兽药品种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淘汰《目录》的兽药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并停止生产、经营、使用,违者按经营、使用假兽药处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农业部472号公告中与《目录》同品种的兽药品种编号同时废止。

  三、本公告所称淘汰品种,仅指列入《目录》的产品和剂型,不涉及与此相关的其他产品。

  四、为加强兽药安全评价工作,我部制定了《兽药安全评价品种目录》(附件2)。按照工作计划,2010年前组织完成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公布淘汰品种。未公布前,不限制《兽药安全评价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淘汰兽药品种目录

序号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品种 质量标准 工作计划 处理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