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质量控制
1.组胺的控制
原料在4.4℃以上,暴露时间过长时,会产生对人体有毒的组胺。组胺一旦在鱼肉内形成,即使烹调亦不能使之分解,单凭鱼肉的外观或气味,亦难以判断其组胺含量。因此,必须做到:
(1)原料接收时,鱼体组胺含量不超过50ppm,抽样118条中,变质鱼不得超过3条。
(2)加工过程中始终严格控制时间和温度。一般情况下,从原料解冻完成(或冰鲜原料投入)到产品完成速冻的时间要求控制在4小时以内,车间的温度要求控制在21℃以下。在各工序进度安排时,应注意把握“及时”二字,避免原料和半成品闲置和积压,保证工序交接畅通。
2.内包装材料的要求
每批次的内包装材料来自合格的供方,并且要求供方提供产品符合食品包装的证明,确保包装材料不含有非食品级内包装材料中的有害化学物,并确认运输过程中没有受到污染。
3.包装与贴标
考虑到致病菌污染或残留,每只包装纸箱外标明“食用前要充分加热”,标贴漏贴或标签不清楚的重新更换包装。
4.金属探测
使用金属探测仪,连续监控,每半小时验证一次,确保产品中不含有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mm的铁碎片和大于或者等于1.6g的非铁碎金属片。
5.其它质量保证措施
包括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工厂保养维修计划、产品回收计划、产品识别代码计划、冻鲭鱼/马鲛鱼产品纠偏计划、HACCP计划验证的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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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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