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4月18日发布的二十五条意见中,包括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中央财政增加“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投入;实施种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给力”措施。
马淑萍表示,对于“育繁推一体化”,一是中央财政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为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二是免征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税,在兼并重组方面给予税收优惠。另外,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种子储备给予补助。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认为,国家应该每年给大学和研究机构投入大量的经费,让他们去育种。科研机构育出的种子低价卖给种子公司,种子公司繁育后低价卖给农民,整体改进我国的粮食安全水平。也就是说,我国大田作物种子的育种体系应该是公益性的育种体系。
齐鲁证券谢刚表示,措施的推进将进一步改善种子公司的中长期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优势种子的“育繁推”综合竞争力,提升我国种业龙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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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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