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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量增长”到“质量提高”打造新型职业农民


当前,我国农机化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宽的重要发展阶段,农机化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保障提高,关键要靠提升农机技能人才的水平来实现。必须高度重视,分层次、分阶段、多渠道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巩固和完善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网络,推进培训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培训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适应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职业分类管理的新要求。在简政放权的大趋势下,国家要求不断减少许可审批和职业资格设置。7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又取消了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但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国家目前取消的职业资格重点放在“准入评价类”和一些行业自行设置、用的少或面临淘汰的职业。目前,在已经取消的211项职业资格中,涉及农机行业的有割草机、农产品加工机械和水稻直播机操作工,这三个职业在农机行业也从未开展过鉴定。国家下一步将建立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将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这个清单将基于新修订的职业大典。在最近公示的新修订的职业大典中,农机行业确立了农机化服务人员小类,包括3个职业和11个工种,较原版大典极大地丰富了职业工种范围。所以,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按照人社部和农业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农业职业证书制度,持续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更好的全面发展。

二是创新思路,进一步推动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重点转移。面对农机职业技能开发生源难找、费用难收、集中组织培训难等问题,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培训鉴定机构,要创新工作思路,把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提高农民技能素质等,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目标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要结合“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主体培育,加大推进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稻麦联合收割机以及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等的技能培训和鉴定,实现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对象主体由“院校学生”向“职业农民”转变,大力培养从事农机化作业、维修、经营服务等生产一线的职业农民。要积极争取培训鉴定“政府购买服务”和“获证奖补”项目,实现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由“经济效益第一”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转变。这些思路与目标的转变,都要求培训鉴定机构练好内功、强化职能、提高质量、提升社会影响力,把职业技能开发机构做成真正的公益性单位,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得以稳定发展。

三是健全体系,进一步夯实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基础。开展农机技能人才培养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完善组织体系,把政府主导和社会或个人参与结合起来,建立或升级不同层级的工作站和基地。要提升工作人员能力,通过培训师资和考评员,更新知识,强化业务能力和提升工作水平。要完善技术基础体系,加强视频音像类教材和实用教具的开发,进一步研究提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鉴定试题库的实用性和科学性。要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农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数量、质量并重,构建质量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四是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管理和政策扶持。要做好人才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人才”的理念。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将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列入农机化管理重要议事日程。要立足农机化发展需要,把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共同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也离不开政策扶持,建议把财政补贴资金、示范推广项目等向农机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倾斜,实现“物”与“人”的协调统一。

(作者系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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