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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广西如何斩断农机补贴灰色利益链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为确保所提的对策建议落到实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又采取了一系列同步跟进措施。检察院领导多次带队到农机局回访,听取对落实检察建议的意见建议,与农机部门领导共商落实的具体措施,对于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出谋划策帮助解决。通过及时沟通监督与跟踪回访,农机局在规定时间内对采纳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了回复和反馈,并报告了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农机购置补贴领域管理制度与工作的计划。

精准落实

为更快扭转全区农机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将检察建议书及预防调查报告发送给全区各地市、县(区)检察院,由各地检察院结合具体实际,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要求各地检察院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对于一些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反馈的单位,所在地的检察院通过主动上门回访,适时询问落实情况,提醒反馈时间,向上级检察院及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等形式,有效推动了检察建议的落实。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多次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等部门领导专题汇报农机购置补贴专项预防工作,引起自治区领导对该领域存在问题的重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副主席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检察机关的工作,并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为促使该专项预防工作做出更大成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主动服务,自治区检察院领导亲自到自治区农机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要求全区各地检察机关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带队给当地农机干部上警示教育课。据统计,截至2015年10月,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共为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开展预防讲座200余场次,警示教育农机系统干部两千多人次。

此外,全区检察机关还利用“送法下乡”“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深入基层一线,为广大农户宣讲农机化工作的相关法律,告知农民群众有关维权途径,帮助农民群众增强权利保护意识,营造预防农机工作领域职务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检察机关还不定期邀请媒体对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和农机购置补贴情况进行采访报道,建立起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

在检察机关的促进下,自治区农机局对农机购置的补贴方式、补贴产品类型及补贴额的确定办法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在补贴方式上,将原来的“差价购机、县级财政部门向具有结算资格的经销企业支付补贴款”改变为“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在补贴产品类型及补贴额的确定上将“由企业申请、专家评审确定补贴产品、向企业询价确定产品最高销售价和最高补贴限额”改变为“由农机部门立项申请、形成报告、通过专家论证,再到审议,最后报批(备案)”六个步骤。这些改革的创新做法,隔断了农机购置部门与利益攸关方的接触,斩断了农机部门与农机生产经营企业的利益链条,有效防止了农机部门人员利用权力寻租。

此外,检察机关的专项预防工作还推动优化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补贴“三关核查、两度验机”的要求,有效防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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