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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农机化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的思考(图)


面临着农机装备发展对其技术创新带来的新挑战,反映出现有科技体系存在着诸多突出的问题,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主要表现在:

1.对农机研发这一行业科技创新基础工作的公益性认识不够,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农机行业服务于农业,行业特点决定了其具有明显的行业基础性与社会公益性。农机科研作为农业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具有通常农业科研所具有的一般属性外,其自身在研究、试验、示范、推广过程中又具有特殊性。比如,不同区域农业条件差异较大,与农艺技术相结合涉及的因素极为复杂;受农业季节性的限制,科研周期较长;研究过程需要大量的实物手段进行大量的试验和田间验证;作业环境条件一般较差,要求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区域适应性等,这些使得农机科研难度大、投入大。由于认识不足,各级财政长期以来对农机科技事业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在与农机科研相关的项目经费、研究试验手段与中试条件等科研基础平台建设方面投入甚少,这从物质基础上严重制约了农机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

2.我国农机生产企业整体上在技术研发创新方面所具有的实力和在行业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亟待提高。目前的8000多家农机企业中有80%以上是中小企业,行业利润不足3%,难以建设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创新团队和必要的研发手段,难以进行实质性技术创新研究;而技术研发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所占比例极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自身能力也同样难足所需,且其内设的研发机构主要是以满足自身需求为目的,故具有技术垄断性和排它性,在辐射和带动行业技术创新方面难以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

3.科技研发体系的协同性和整体性较弱,“产、学、研”结合还处在浅层面,农机装备研发活动存有严重的“孤岛”现象。由于缺少有机的联合机制,各方面的科技力量自成体系,研究方向与力量分散重复,行业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难以为行业技术创新提供全面、有效的支撑,也难以形成特色鲜明的专业领域及其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难以创造和培养出具有领军作用的学科带头人。科技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体系功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整体运行效率低、效果差。

4.科技宏观管理方面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体制不顺和职能(利益)协商、调整机制缺失的现象,导致科技创新存在着诸多体制、机制障碍。目前全国省级以上农机科研院所约30个,由于历史的原因,其中几乎50%归属机械工业(工口)部门管理。一方面,因这些科研院所与归属农业(农口)部门管理的农业技术研发、农机推广部门行政隶属关系不同,故相关工作协调、沟通渠道不畅,难以实现相互结合,(下转7版)

客观上不但造成了农机科研与农艺、农机推广应用需求的脱节,同时又造成机构重复设置,力量分散;另一方面,政府大力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及其在农机装备科技创新方面给予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大多数只限于农口系统,这部分农机科研院所因受制于科技管理体制的不顺、渠道不同,很难参与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近几年,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对农机科研与农艺、农机推广的结合以及产、学、研、推共同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要求愈来愈高,这些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极大地制约了这些农机研究院所作用的发挥,阻碍了农机科研事业的发展,也影响了农业生产急需的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发与应用。

加强农机化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我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明确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等措施,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国家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加强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根据不同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要求,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各级财政部门应把农机科研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作为长期的财政引导投入,为农机研发提供财力保障;科技管理应突出需求与发展重点,在科技项目方面给予多渠道立项和经费上的支持,同时加大对农机科研与创新平台建设方面的扶持力度。

1.加快形成与产、学、研各创新体地位相宜的科技创新体系结构。

加强高等院校农业机械学科建设,根据不同院校现有基础,强化高等院校在农业机械理论与应用基础研究、科学实验与知识创新、专业教育与人才培养方面的能力;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促进与农机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长期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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