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的“红四方”等5家肥料企业的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据了解,10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外公布了296件“驰名商标”名单。其中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217件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异议复审、争议案件中认定的68件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的11件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方或司法途径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驰名商标认定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是企业竞争力提升的标志,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此次被认定为化肥类驰名商标的还有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的“心连心”、河南省黄泛区绿原化工有限公司的“绿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的“长江”、江苏美乐肥料有限公司的“美乐”商标。 (辛华 世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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