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畜牧兽医局多措并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春节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严把宣传关。各级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农信通短信平台、畜牧信息网站、电话访谈、新闻报纸、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向老百姓传播《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增强畜禽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消费保护能力。
严把入场监督检查关。畜禽进入屠宰场前,检疫人员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调运备案单、检疫合格证等,严禁无检验证明、无耳标的畜禽流通到市场。
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关。建立完善严格的产地检疫申报机制,按照辖区监管的原则,由养殖场先报检,辖区基层畜牧兽医站派出官方兽医严格按照检疫技术规程实施现场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严禁运出。
严把防疫消毒关。各乡镇要切实开展疫情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畜禽免疫消毒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对运载动物及其产品车辆及屠宰场区、养殖场、待宰圈、屠宰车间等场所,加大消毒力度,严格实施消毒工作,做到消毒彻底,不流形式,不走过场,有效切断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源与传播途径。
严把“瘦肉精”检验与检疫同步关。检疫人员强化宰后“瘦肉精”抽检,对宰后生猪严格按比例抽取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同时,要求屠宰场开展进场自检与宰后抽检,对进场畜禽批量抽检,并做好备案记录。
严把监督屠宰企业落实防控责任关。督促屠宰企业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落实清洗消毒各项措施,对屠宰场地和待宰圈舍等场所实行每日消毒制,督促企业做好生产计划,严格执行生猪快进快宰制度,避免因收购数量大引起的积压和不必要的应急死亡,尽可能降低动物疫情风险。
严把无害化处理关。对养殖、屠宰、流通环节发现的病死动物及产品,严格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13)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要求检疫人员全程监督,确保屠宰检疫环节和流通环节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严把记录记载关。防检疫人员在进行检验、防疫、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时,要认真做好入场监督检查检疫记录、待宰巡查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记录记载的规范填写,确保记录准确并完整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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