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阳广霞 实习生覃雯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得收费,上下级单位不得重复抽查同批次农产品。昨日,《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在省农业厅官网上发布,将于下月起实施。
据《规程》规定,监督抽查工作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监督抽查所需经费由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承担,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此前有企业抱怨,同 一批产品被各个部门重复抽查,而《规程》规定,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安排下级部门开展监督抽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同一 批次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重复抽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6/2013-10-12/90310.html
上一篇 : “新地沟油”大案警示监管漏洞
下一篇 :广东江门市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