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食品安全

山西农产品绿色通道 不得再用"检验检疫证"卡脖子


  去年12月9日,本报以"山西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调查"为题,报道了许多农产品运输车辆司机因为不能出具"鲜活农产品检验检疫证",而在太原高速出口不得不缴纳通行费一事。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和财政部门规范山西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今后鲜活农产品检验检疫证、道路运输证等只作为检验的辅助手段,不作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的必要条件。

  省物价局通知,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于符合《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不同农产品混装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和《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车辆执行优惠政策;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优惠政策。

  在简化检查认定手续方面,收费站点主要检查车载货物,对符合上述"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的车辆,一律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收费站点应通过增设检查设施、人员等方式,提高通行效率;有关部门出具的鲜活农产品检验检疫证、道路运输证等只作为检验的辅助手段,不作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的必要条件,以缩短车辆放行时间。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品种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