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味精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原因是“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据外界猜测,莲花味精此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极有可能与其在2009年底大股东股权拍卖时未能及时公布股东权益变更信息,以及同时期股价异常波动有关。
4月29日晚,莲花味精董事会发布的一项公告证实了外界的猜测,公告显示,此次遭证监会调查,还有“涉嫌虚增会计利润”一项内容。
记者了解到,与通常调查上市公司程序不同,这次参与莲花味精的调查除了河南证监局外,还联合了河南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这多少又为莲花味精的“涉嫌违规”蒙上了一层面纱。
奇怪的暴涨和滞后的公告
因与郑州商业银行的欠款纠纷,莲花味精集团持有的莲花味精5400万股债权先后两次被郑州市中级法院冻结。2009年12月17日,是莲花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400万股债权在经历两次冻结后的解冻期限。此前一个月,莲花味精发布公告称大股东莲花集团持有的5400万股限售流通股将可能进行司法拍卖程序。
后来,一家拍卖公司披露12月7日上午对这笔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出人意料的是,当天却无人问津拍卖会。在这之前,莲花集团的股权数次被质押给多家银行并多次拍卖。流拍本属正常。然而流拍后的第3天,莲花味精却披露了一份股东权益变更报告,这份报告显示原第三大股东河南农业开发公司(下称河南农开)早在20天前就已经与郑州商业银行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辗转获得莲花集团持有的5400万股债权。这个滞后的事实让人大跌眼镜。
而就在莲花味精大股东变更为河南农开的20天内,莲花味精股票呈雄起之势:拉出年度首个涨停,之后的6个交易日中出现了5个涨停板,涨幅达62%。
记者获悉,莲花味精至少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而这均与原大股东莲花集团的两次股权拍卖事宜有关。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藏小丽认为:河南农开公司在2009年11月20日与郑州商业银行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法》的要求,应当通知债权人莲花集团。这样的话,莲花集团最迟也会在2009年11月20日这天知悉自己将丧失第一大股东地位,被法院冻结的股权将转让给第三大股东河南农开公司,那么集团公司也应当予以立即披露。
信息披露不及时之处还有:莲花集团的股权在2009年12月1日被拍卖时,一名叫李强的自然人拍下占总股本1.65%的1750万股债权20多天后,这一事实才被上市公司显示在公告中。与此对应的是,持股比例11.03%的莲花集团在李强拍下占1.65%的1750万股权后,应当将莲花集团在12月1日股权变化及真实持股情况予以披露。
莲花味精惊人的股价波动让众多股民质疑有内幕交易的存在。莲花味精股价的疯狂涨停始于河南农开公司在2009年11月19日召开董事会的前一天,且连续5天涨停。
审慎的调查
河南省证监局多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对莲花味精立案调查是由河南省证监局牵头,以中国证监会的名义向莲花味精下发立案调查通知书。河南省证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胡旭东告诉记者并非证监会一家在做,河南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也参与其中。
记者从河南省政府相关人士处获悉,河南省金融办具体负责调查莲花味精案件的工作归口在稳定处,这是一个还未正式成立正在审批中的处室,但是“职能已经具备”,主要对针对非法集资、洗钱等相关金融犯罪行为进行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工作。
河南省政府金融办稳定处一位处长向记者透露,莲花味精这个案件“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着手了”。
不过,莲花味精宣传部长刘保灵称对于河南省证监局的调查毫不知情,目前还没有工作组派驻到项城调查,但他也承认,随着调查的深入,会有工作组派驻公司的。
对于外界盛传证监会调查重点为莲花味精内部存在关联交易,莲花味精董事会秘书牧俊涛表示:“股东的决议我只是拿去披露,开董事会我会参加,但是董事会不会披露这些细节!”
4月29日,莲花味精接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莲花味精信息披露问题的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0】97号,函称“通过非正式调查发现公司存在涉嫌虚增会计利润、重大诉讼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于2010年4月25日正式对公司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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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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