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及政府对其监管的效果。4月12日,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在京成立。
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由42名农业、化学、医学、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委员,以及工业与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粮食局7个单位委员组成。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体系规划,为农药残留国家标准管理提供政策和技术意见,研究农药残留标准相关重大问题。
据介绍,我国目前已建立了92种(类)作物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807项,农药在农产品、环境中残留量检测方法标准232项,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残留田间试验准则等技术规程39项。可谓“初步奠定了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框架。”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出席审评委成立大会时表示,由于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标准数量少、标准制定滞后、标准制定技术落后等问题比较突出。
让人心生希望的是,这项工作有了着力以求的目标,单就标准数量而言,力争在3年之内,使我国的农药残留标准达到7000项左右。这与目前我国相关标准数量相比,将是个不小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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