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3号
为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铁道部、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了《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
附件: 《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铁 道 部
国家质检总局
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12-03-02/102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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