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3号
为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铁道部、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了《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 附件: 《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政 部农 业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铁 道 部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