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静睿)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昨日在官网发文强调,此前农业部批准发放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安全证书并不等于就允许商业化生产。农业部从未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进口到中国境内商业化种植,在国内也没有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
文章说,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目前,农业部正会同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10个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遵照中央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加快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努力获得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培育一批抗逆、抗病虫、优质、高产、高效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
文章还表示,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中国对转基因产品实行目录标志制度,列入标志目录的转基因产品需要标志。目前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如大豆油、油菜籽油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调和油均已标志。今后,农业部将借鉴国外标志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产品标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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