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工作督导。农业部不定期组织专家对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各地也要加强督导,督促各项技术和工作措施到位,完成蔬菜标准园创建目标任务。每个创建蔬菜标准园都要按照我部制定的统一样式设立一块标牌,注明创建单位、责任人、目标任务、技术要点等内容,方便农民学习,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政策支持。农业部将整合有关项目,支持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力度,加强水电路、集约化育苗、采后商品化处理、贮运保鲜等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确保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附表:1. 蔬菜标准园创建登记表
2. 蔬菜标准园创建任务分配表
蔬菜标准园 工作方案
财务司; 计划司; 经管司; 科技教育司; 市场信息司; 质监局;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附表2 蔬菜标准菜园创建任务分配表
省市区 合 计 设施蔬菜 露地蔬菜
北京 3 3
天津 3 3
河北 32 25 7
山西 10 6 4
内蒙 10 6 4
辽宁 20 15 5
吉林 4 3 1
黑龙江 7 5 2
上海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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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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