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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经)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

  为进一步提高园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园艺产业竞争力,我部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现将《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总体要求,制定本省具体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创建内容,强化技术服务,尽快把蔬菜标准园创建落实到县、到乡、到园,并于11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和登记表(附表1),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联系人: 李建伟,电话: 010-59192890;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电子信箱:zzyjzc@agri.gov.cn。

  附件: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的总体要求,确保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推进蔬菜标准园实现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品牌化和经营产业化,进一步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蔬菜产业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

  2009-2010年,在全国蔬菜(包括食用菌、西甜瓜)重点发展区域和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创建县,创建400个蔬菜标准园,产品质量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节本增效10%以上。其中,设施蔬菜标准园200个,露地蔬菜标准园200个。

  三、创建内容

  蔬菜标准园创建的主要内容是达到“五化”。

  (一)规模化种植。在全国蔬菜重点发展区域、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创建县,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选择集中连片的蔬菜基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规模化种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设施蔬菜集中连片面积(设施内面积)200亩以上,露地蔬菜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避雨栽培、防雾滴棚膜、膜下滴灌、高温闷棚等10项病虫害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使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和分等分级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蔬菜标准园100%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商品化处理。大力发展蔬菜产品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和贮运保鲜。蔬菜标准园的产品100%实行商品化处理,有条件地区建立冷链系统,实行加工、运输、销售全程冷藏保鲜。

  (四)品牌化销售。搞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加大产品品牌建设。通过品牌扩大影响,开拓市场,提高效益,蔬菜标准园的产品做到100%品牌销售。

  (五)产业化经营。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为载体,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100%产品订单生产。

  四、重点工作

  (一)科学选点。除符合上述主要任务和创建内容的要求外,还要考虑工作基础好,技术力量强,地方政府重视,菜农有积极性等因素。

  (二)培训指导。各地要组建专家指导组,制定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和技术员深入到蔬菜标准园,举办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民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验收。根据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我部适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蔬菜标准园统一授牌并对外发布。

  (四)加强宣传。农业部将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等媒体开辟“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专栏和专版,宣传报道各地创建活动进展、成效及经验。各地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成立蔬菜标准园创建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种植业管理司牵头,部内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参加。各省也要成立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领导小组,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蔬菜标准园创建县成立实施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整合有关项目和技术力量,保证各项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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