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部分村庄的3万多农民,多年来一直承受着“天价电”:电费一般在每度2元以上,每度二三十元也很常见,有的农户最高时1度电竟达61.9元。(9月15日 人民网)
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接连出台、农民负担大幅下降的语境下,竟然还有农民用起每度60多元的“天价电”,真是令人咋舌,也让人心悸。电企争利,农民就该如此不明不白地掏出巨额费用买单? 造成“天价电”的原因并不复杂。重庆市电力公司和江津农村小水电企业——阳石电力公司不能达成供区移交条件,导致3万多名农民多年来迟迟不能享受农网改造政策。而阳石电力公司指责重庆市电力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只顾自身利益,不愿承担农网改造社会责任;重庆市电力公司则指责阳石电力公司是“只交骨头不交肉”。
利益上的纷争,致使用电移交手续成了一道迈不过的坎,成了当地农民无言的苦痛。“天价电”使不少农民生活生产时不敢开灯,做饭喂猪大都摸黑进行,有些甚至用起了煤油灯。用电高峰期,开灯时只有“一根红线”,彩色电视机往往只能显示黑白图像,电风扇要先用手“启动”才能转。而一些养鱼专业门更是损失惨重,鱼塘增氧机常常不能正常运转,只好眼睁睁地看着白花花的鱼“翻塘”死亡。更触目惊心的是,因电力设施陈旧,安全隐患突出,近年来初步统计李市镇已发生人和牲畜触电死亡事故10起以上。
面对农民那欲哭无泪的神情,对纠缠于利益之争的电企来说,难道不该有所反思和警醒吗? 在此,评论谁对谁错都毫无意义。笔者要说的是企业追求自身的利益这没有错,但民生至上这应是基本前提,也是利益之争双方都应考虑和顾及的事情。倘若背离了农民利益去斤斤计较企业利益,这是漠视自身的社会责任,属于狭隘的私利心理,无益于企业的发展,损害自身的公信力。
当然,电企利益之争祸及农民,这已非市场规律所能调节。何况,电是商品,但更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因而,面对这种纠缠不休的争执,单靠江津区政府的干预已无能为力,重庆市政府必须主动介入,在确保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均衡市电力公司与阳石电力公司的利益,用行政的手段强制实施移交和农网改造。否则,“电企‘打架’,农民遭殃”还会延续。(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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