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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农民将成生态林股东


9月5日,记者从市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获悉,本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其中,商品林将全面放开经营;山区生态公益林要确权确股,120多万名山区农民将当上“生态林股东”。市委常委牛有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夏占义主持会议。

  据市园林绿化局局长董瑞龙介绍,北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范围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商品林和山区生态公益林,共涉及十个远郊区县和丰台、海淀的163个乡镇、3678个村,覆盖105万户、279万农村人口,总面积1350万亩。目前,全市林地面积为1580多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1264万亩,91.8%属于集体林地。第一道、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的林地林木以及平原地区的公益林,暂时不纳入改革范围。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规划范围内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其经营管理现状和林地林木权属维持不变。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争议未解决的,不纳入改革范围。

  改革分三个阶段。今年底以前,在前期确定的22个试点乡镇率先推进改革;2010年,各区县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底,全市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此次改革重点,一是商品林要全面放开经营。适宜家庭承包经营的,要采取确权确地的方式承包到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统一管理经营好、效益高,农民愿意的,可以划分股权,均股确利到户,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营;其他的可以进行评估作价,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大多位于平原的商品林,经营者可依法自主决定种植结构、经营方向、经营模式和经营目标,自主处置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承包期限可依法确定为30至70年。二是按照“均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的原则,采取确权确股的方式,明晰所属集体林地产权股本,依法进行股权确认,均股到户,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个人股权证。三是规范林权发证。此次林权制度改革将依法勘界确权、规范林权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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