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政策法规

湖北首份医改文件出台 稳定农村医疗卫生队伍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唐晓安、通讯员向清、实习生黄梦田)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意见》。专家认为,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出台的首份政策性文件,对稳定农村医疗卫生队伍、保障财政投入、促进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将起到推动作用。

  《意见》提出,每个建制乡镇要有一所政府办的卫生院,管理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提供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诊治和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等综合服务,并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意见》要求,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按比例核定事业编制。专业公共卫生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09-07-08/91841.html

无相关信息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