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自治区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3号文件,抓好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今后,各乡镇可选派国家干部带队,统一选拔组织未就业大专院校毕业生成立驻村工作组,到村工作服务一两年,然后到村任职。对这部分人,我区将按规定由各地政府给予生活补贴。
此外,《通知》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参与村建设,各地要通过推进鼓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吸纳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充实村级医疗卫生队伍。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参与新型工业化建设。各地主动与所在地大企业、大集团等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沟通,摸清用人单位用人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毕业生开展订单培训。
此外,要求加大对少数民族特别是南疆地区少数民族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汉语培训力度,使其成为学前班、小学汉语培训教育的重要师资力量。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09-02-26/90044.html
上一篇 : 国家提出四项具体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